停车收费调整!洛阳四部门联合发文

2023-08-30 18:08:26 来源: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今日,洛阳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洛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称,从2023年9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今日,洛阳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洛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称,从2023年9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内容如下:


(相关资料图)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洛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管理方式。从2023年9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加强停车场管理。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批后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备,道路外停车场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备。报备主要内容有:停车场名称、具体位置、泊位数、收费标准、产权单位情况、经营单位情况等。

三、规范停车收费服务行为。停车设施经营者要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应标明:收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免费停放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一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禁止价格欺诈,自觉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四、实行联合执法。洛阳市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形成联动机制,对违规设置停车场、违规收取停车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市民和游客发现有以上违规行为的,可拨打12345、110、12315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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